[安徽輕工網訊] 自國務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開始,公司便認真組織學習、落實和貫徹,確保企業的各項勞動措施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
兩年來,公司認真檢查了社保、醫保、住房公積金等方面的工作,規范各項制度,不斷提高繳費比例,以切實維護勞動者權益。
公司也強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意味著是“鐵飯碗”、“終身制”。《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條中勞動者可以依法解除包括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內的各種勞動合同的13種情形作了歸納,對用人單位進行了限制和約束。同樣,實施條例將分散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條中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包括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內的各種勞動合同的14種情形作了歸納,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以及企業轉產等情形下可以依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通過狠抓勞動合同法以及實施條例的深入貫徹,有效地保護了全體員工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