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傾銷應訴通常劃分為兩個獨立的階段:一是全行業無損害抗辯的應訴。這一階段由商(協)會出面,行業內的涉案企業報名并達到具有代表性的規模,然后共同委托律師集體應訴。二是單個企業爭取單獨傾銷幅度和稅率的獨立應訴。這一階段由各個企業根據自己的出口規模、在涉案國的市場發展潛力、具體應訴成本等等因素決定是否應訴,單獨聘請律師或自主應訴,填寫調查問卷,并接受調查官員可能的實地核查。
公司的應對機制包括規范自身出口行為,防止一味低價出口,避免低價競爭的唯一策略;堅持走市場多元化的路子,培育新市場新客戶,分散市場風險;加強與貨源工廠的溝通,更多地向他們灌輸反傾銷的概念,宣傳積極應訴對企業長遠發展的好處。
同時,公司還將在省商務廳和省國貿集團的指導下,建立完善“四位一體”(即商務部、商會、地方主管部門、相關企業)的應訴機制,以保證互動合作、有效運轉。
公司決定,一旦決定應訴,將立即成立由公司高管及財務、單證、法律、涉案業務部等組成的“反傾銷應急應訴小組”,并隨時與商會保持溝通,全面掌握案件的進程。
公司的這一機制受到了省商務廳公平貿易局的肯定。